中医存废之争 中国共产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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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路径

  与国民党政府歧视、排斥中医药的状况恰恰相反,早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就高度评价中医药事业的现实价值,重视发展、开拓中医药事业。对于如何对待中医药学的问题,毛泽东就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团结中医,发挥中医的作用。中共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不仅积极用中医药为军民疗伤,而且还开办中医师培训班,组建保健药社,制定“国医优待条例”,成立中西医药研究总会,倡导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从客观角度讲,这是因为在革命年代,中共及其所领导的革命军队极度缺乏西医西药,而中草药却漫山遍野,随手可取;从主观角度讲,这是因为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能够根据中国的国情、民情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判断,能够正确对待中医药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正确认识中医药的科学价值。这就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 客观、科学审视中医药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价值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卫生工作面临疾病丛生、缺医少药的严峻局面。据1949年统计,全国中西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只有50.5万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即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医药人员)仅有38875人,而且绝大部分在大城市工作。全国有医院2600所,病床8万张。根据当时乡村的一般调查,全国约有80%的病人未得到正规的医疗服务,其原因是几十万人的中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西医之间的隔膜依然存在,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还有进一步加深加大的趋势。

  为了尽快改变这种严峻局面,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价值进行了科学、实事求是的审视。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接见全国卫生行政人员代表时,从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的角度着重指出,只有很好地团结中医,提高中医,搞好中医工作,才能担负起几亿人口艰巨的卫生工作任务。他还进一步强调指出:“卫生工作方针问题……要以预防为主,发挥中西医药人员的作用,这个方针是对的。”1953年12月,毛泽东发表对卫生工作的意见:我认为中国对世界上的大贡献,中医是其中的一项。中医是在农业、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医宝贵的经验必须加以继承和发扬。他还指出:“中国对世界有三大贡献,第一是中医”,将中医的历史地位提高到中国对世界的一大贡献的高度,足以说明毛泽东对中医药学的重视。1958年,毛泽东同志亲自批转了卫生部党组《关于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总结报告》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刘少奇也曾高度评价中医药的历史地位。1951年6月,他在给成秉真的信中指出:“中医是中国数千年来一种伟大发明,解决了人民中许多疾病痛苦,是我们祖国的一种宝贵的遗产。”在一次谈话中,刘少奇还高度评价了中医在历史上的重大贡献。他说:“中医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西医只有几百年,如果没有中医,中国几亿人口怎样延续下来。”1955年,中国中医研究院建院,周恩来亲自为其题词:“发扬祖国医药遗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可以说,这一题词激励了新中国几代中医工作者。

  正是由于党中央对中医药学的关心和重视,党和政府很快就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才使中医药事业的政治地位和学术地位较之解放前发生了根本变化。

  (二) 及时纠正限制中医发展的错误主张,引导中医药事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新中国成立伊始,卫生部的个别领导并没有对毛泽东“团结中医,提高中医,搞好中医工作”的指示进行认真领会和执行,认为中医“落后”、“不科学”,片面地提出“中医是封建医,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应该随封建社会的消灭而消灭”的错误主张。这一错误观点在当时流传甚广,并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成为有些卫生行政部门的干部实行排挤和逐步消灭中医的理论依据。

  在这种错误观点的指引下,在许多方面开始对中医进行限制发展,从而引起广大的中医师和人民群众的不满。例如,卫生部于1951年公布的《中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1952年公布的《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暂行办法》,对中医师的入职条件进行了苛刻的界定,规定只有持有公私立四年学制以上之中医学校毕业证书者、经中央卫生部或中央卫生部授权大行政区卫生部考试及格者、经省和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机关发给中医师证书或考试及格文件者,才能经大行政区卫生部审核并转呈中央卫生部核发中医师证书。此外,中医师的资格考试内容必试科包括生理解剖学概要、细菌学概要、传染病概要等,选试科包括如内科(包括妇科、儿科)、外科、眼科、科、正骨科、按摩科等。这些考试内容完全超出了传统中医所掌握的医学知识,将绝大多数中医师挡在了国家许可行医的大门之外。以江西省为例,1950~1951年,江西省卫生厅先后进行了两次全省中医师登记审查换发执照工作,总登记人数为8728人,而被承认为正式中医师的仅424人,审定为临时中医师的3648人,其余实际上被取消了行医资格。1950年曾将审查不及格的1355人通知由专署考试,由于没有充分考虑许多中医提出的“缓期考试”的要求,结果报考者仅727人,有327人没有通过。在医疗政策制定方面,也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处处进行限制。例如,未将中医纳入公费医疗范畴,吃不予报销;大医院不吸收中医参加工作;片面鼓励中医改学西医;对中药的产销无人管理等等。1953年3月7日,四川李仲愚给彭真写信说:师徒授受之途久绝。因师徒授受,其子虽受师业,而非正式学校毕业,政府不准予行医;国家举办西医院校占多,中医院校占少,每年招生数字大为悬殊,故西医日多,中医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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