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分支机构召开成立大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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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对已经批准筹备分支机构的筹委会,关于要求召开正式成立大会,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筹委会批准文件。

二、筹委会要求召开成立大会的报告

三、全体会员名单,参选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会长(主委)名单及常务理事人员履历表(附件)。

四、成立大会会议具体方案(包括预计参会人数,拟邀嘉宾名单,拟邀媒体名单,会议指南,大会背景图版,承/协办单位名单及合作条件,会务执行单位(团队)名单,会议财务预算。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责任函。

六、学术支持单位承诺书。

 注:(1)所有资料分纸质版及与电子版,同时提供。

(2)请仔细阅读理解本须知及“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分支(代表)机构成立流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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