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指导的通知
中医药人才网
2015-02-27 来源:互联网
国中医药办新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区广播、电视等媒体提供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家资源,加强与中医养生类节目制作机构的沟通交流,配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做好中医养生类节目和出版物审核和监管,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中华中医药学会和各地中医药学会可根据中医养生类节目需求,推荐行业内认可的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家,并协助进行有关专家资质和节目内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三、禁止医疗机构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做好本地区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和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在中医养生类节目中以介绍养生保健常识、接受患者咨询为名,以推荐自身产品或服务为目的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