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中医药人才 发展新中国中医药事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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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中医药教育事业,本着“坚持方向,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改善条件,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原则,围绕教育质量的提高,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加强了某些短缺和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注重适用性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目前,我国中医药教育,由传统的师承教育发展到以院校教育为主体的多种教育形式并存的格局,改变了单一化的中医教育结构,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学科、专业方类基本齐全的办学体系,本科专业已达17个,已有中专、大专、本科、专科、七年制、双学位、硕士、博士、博士后等教育层次,同时发展了中医药传统教育,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在职岗位技术培训,以及中医药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学历教育,编写中医药规划教材38篇。40多年来,中医药院校教育共培养了大中专毕业生8万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2500人,西学中8000余人。

  中医药科研工作也是中医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是继承发扬祖国医药遗产,发展医药科学的关键措施。根据党中央指示,1955年卫生部在北京成立了中医研究院(1985年后改称中国中医研究院),从全国选调了一批名和一批西医骨干,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的中医研究工作。其他一些省市也相继建立了一些中医研究机构,一些中医药院校和中医医院,也根据本身条件,开展了一些研究工作。

  几十年来,中医药科研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目前,中医药学科从建国初期的几个发展到21个,有6个列入国家重点学科。据不完全统计,中医药科研成果,从1978年到1994年共获得部局级科技进步奖励500余项,国际奖励20余项,还原青蒿素被评为1992年国家十大科技成就之一;针刺镇痛机理的研究及针刺麻醉继续保持国际领先水平;人工牛黄、人工合成麝香研制成功并投入生产,冬虫夏草深层发酵,甘草的人工种植,为资源利用开辟了新的途径;全国资源普查的成功,为资源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中医药在治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性病及中西结合治疗多脏器衰竭、急腹症等理论和技术上取得重大进展,中医医史文献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

  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民族医药学是我国医药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藏医、蒙医、维医、傣医有悠久的历史和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北瑶、朝鲜、哈萨克、白等民族也都各界有丰富的医疗经验。各少数民族医,充分运用本区的药物资源,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医疗方式,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方面,有不少独到的经验,深深当地群众的欢迎。新中国成立后,各少数民族地区,在恢复发展民族医药方面都做了不少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了医疗所,有的在综合医院内设立了民族医科(室),普遍举办了学习班、进修班,或在卫生学校中设立民族医班,培训民族医药人员。内蒙、西藏、新疆还先后开办了民族医学院校,培养民族医师。各少数民族地区还搜集、整理、出版了一些民族医药书籍。内蒙、西藏、新疆还组织力量编写了《中国医学百科全书》(蒙医分卷)、(藏医分卷)、(维医分卷)。

  1983年,卫生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民族医药工作的意见》,1984年,两部委又联合召开首次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强调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民族医药工作:(1)提高发展民族医药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2)加强民族医疗机构的建设,培养一支高水平的民族医药工作队伍;(3)加强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提高工作;(4)积极解决民族医用药问题。近几年来,民族医药发展较快,目前全国已有民族医药人员10442人,民族医医院121所,高等民族医药院校3所,民族医药研究机构15所,共获得民族医药科研成果283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了4个民族药制药中心。

  新中国中医药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全体中医药人员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中医药队伍的不断壮大,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中医药必将为保护人民健康,为发展医学科学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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