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提交详细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
1、提交《申请书》(内含申请原因、可行性报告、资质证明、申请人及发起人简介与联系方式、学术支持单位简介等内容)。
2、申请人及发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
(2)正高职称
(3)硕士研究生导师
(4)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实体机构
学术支持单位原则为对口的公立单位。
3、会长(主委)候选人须具正高职称或担任国家一级社团组织的副职(含)以上职务。
4、填写《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
第二阶段:审核阶段
1、总会秘书处收到申请文件后,组织处在1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核、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查。
2、审查通过后组织处与申请人进行约谈。
3、秘书处领导带队实地考察。
4、学会领导与分支机构拟任领导人选进行约谈。
第三阶段:筹备阶段
1、批复同意成立筹委会,正式进入筹备阶段。
2、筹备阶段视工作需要应召开一到数次筹备工作会,讨论并确定以下内容:
(1)倍儿终确定分会名称和组织架构;
(2)确定会员发展方式和发展目标;
(3)讨论邀请担任主要职务和名誉职务的人员;
(4)预定召开成立大会的时间、地点;
(5)落实成立大会人员分工;
(6)讨论落实成立大会的资金筹措;
(7)建立大会会务组,正式开始筹备工作。
3、筹备工作会前应提交参会人员名单,会后提交会议纪要,如认为已筹备成熟,可提交申请召开成立大会的请示并附方案。
4、方案内容应包括筹备进展情况,副会长(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以上人员详细资料(含照片、电话、单位、职务职称等)、成立大会的详细安排:
(1)时间、地点
(2)议程
(3)参会人数
(4)参会领导
(5)会议资料(包括参会人员名录、会议指南、大会背景板、代表证、嘉宾证、聘任证书等会议资料)、会议预算及经费来源。
第四阶段:大会成立阶段
1、秘书处审核其请示及方案后,批复同意召开成立大会。
2、会议前10天应提交证书制作名单,并缴纳证书制作费用,经总会计划财务处签署意见后印刷。(总会统一制作发放所有分支机构各类证书,并收取相应的工本费用,其中常委及以上证书80元/个,委员证书40元/个。)开会前按照《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缴纳当年服务会费。
3、会后应将新闻通稿、领导讲话、照片、会议资料及其他补充资料,会员详细资料发至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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