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指导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新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向群众传播科学、准确、权威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贯彻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规范中医养生类节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养生保健关注度日益提升,各级电视台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养生类节目,向公众传播疾病预防及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深受观众欢迎。但部分养生类节目含有缺乏甚至违反医学常识的养生内容,或是进行虚假宣传,变相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严重误导消费者。规范中医养生类节目,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中医药良好形象意义重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正确引导广大群众了解中医养生理念与技术。
二、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的指导
声明:本网/本研究院对本页信息的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医药人才网
中文网址:中医药人才网.中国
┊本网所有内容凡是与广告法食品药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一律无效。北京岐黄春秋国际中医研究院对信息的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office@zhongyi.bj.cn
本网原创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转载。本站推荐→虚拟主机
云主机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7007892号-2